
1、由管理员登记后,文明休息,文明住宿。
2、夜间住宿者必须提前通知休息室管理员。
3、爱护公物,讲究公德,严禁在墙壁上张贴涂画、钉挂物品。
4、保持室内物品整洁干净,严禁乱丢垃圾。
5、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吹风等电器,注意防火。
6、严禁酗酒、高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7、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防止丢失、盗窃等事件发生。
8、住宿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管理员索要房门钥匙。
9、严禁住宿人员挪移室内任何物品。
10、非教职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留宿。
11、休息室物品配备:被褥6套、二斗桌一张、衣服架一个、热水瓶一个。
临潼校区管理委员会
200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