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印章使用范围:
“西安工程大学”印章的使用范围为以校区名义上报下发的由校区领导签发的各类文件材料。
2、印章使用程序:
①凡以临潼校区名义印发的通知、报告、公函等常规公文用印,必须经各部负责人签字和校区领导签字,方可盖章。
②学生成绩单证明用印,须经教学部负责人签字方可用印。
③各类便函、合同、协议书、计划任务书、申报材料、统计报表、职称(务)申(审)报表等重要文件用印,须经拟文部门负责人审查、校领导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3、印章的管理办法:
校区行政印章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监印人员要坚守岗位,离开办公室时必须锁上存放印章的抽屉,坚持原则,不得将公章带出办公室,严禁用公章谋取私利。
临潼校区管委员
2004年10月9日